魏国自然有自己的政治制度,但曹丕设立的制度有哪些隐患?

  曹魏作为三国政权之一,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为了更好地治理国家,魏自然有自己的政治制度。然而,曹丕的制度建立给未来留下了隐患,使其无法抵抗司马的权力。下面有趣的历史编辑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看看!

  曹丕登基后,坚持大权独揽,成立中书省。他的官员由士人担任,尚书郎起草的圣旨文件的责任由中书省官员担任,机要权逐渐转移到中书省。同时,限制宦官和外戚的权力,下令“宦官不得过诸署令”、“大臣们不得扮演太后,后家不得担任辅政,也不得横受茅土之爵”,这保证了魏从未因宦官和外戚的政治危机而造成过政治危机。削夺藩王的权力。

  曹魏藩王的封地经常发生变化,没有权力和军事权力。他的行为受到了严格的监视,形成了监狱。虽然这一政策吸取了汉朝诸侯混乱的教训,但它留下了隐患,导致宗族力量薄弱,无法阻止外国大臣在未来夺取权力。

  文官制度

  在官员任用上,从曹操出发,实行“唯才是举”的原则。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魏文帝在成为皇帝之前建立了九品官方法。他的做法是:县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小中正根据人才优缺点选择舆论,向大中正报告;大中正核实后,向司徒报告;司徒将进行额外的审查,然后提交书面选择。还规定,县人口超过10万,年检一人,特别优秀,不受户籍限制。当这一制度开始实施时,它非常重视舆论,而不仅仅是头衔。“人才的优缺点不是世界的高低”。与东汉末年外戚或宦官操纵仕途、简单以封建道德为标准的“孝道”相比,这无疑是一个进步。

  黄初五年(224年),魏文帝立太学成立了春秋谷梁博士,提高了官员的素质保证。

  魏明帝时,他采纳了代理司徒董昭的建议,立郎吏课试法:“郎吏学通一经,才当牧民;博士课试迫切需要提拔他的第一人;他浮华,无所事事,放弃了他。”魏明帝还命令散骑常务刘绍作都官考七十二条课法,交百官议议,议旧不决,未能实施。

  魏宗室封爵分王、公、侯、伯、子、男(以上均称国)、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十等。,皇后以下的妃子分为贵妃、夫人、淑妃、昭仪、昭华、修容、修仪、婕钰、容华、美女、良人等。;还有列侯、关内侯、名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十五级)共六等爵赏军功,关内侯以下不吃租,谓之虚封。文武官员的等级分为九个产品,工资发给粟米,以石计算。

  地方制度

  曹魏大致继承了东汉的疆域和政区制度,为州、县、县三级制度。州有刺史或者州牧。县设太守。县大者下令,小者长。

  县制:曹魏河南郡治洛阳,是京师所在,叫司州。曹魏又设王国,置相,与县同等;县制:曹魏被封为公国、侯国、伯国、子国和男国。

  经济上,曹丕继续发展屯田制,实行谷、丝、易市,稳定社会秩序。除禁令、轻关税、私仇、轻刑、与民休养外,使北方地区重现稳定繁荣。并提倡节俭、薄葬,下令禁止厚葬、淫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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