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作为唐朝最高司法机关,它最主要的职责是什么?

  大理寺是唐代最高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主要职责有两点:一是审理中央官员和京师以上监禁;二是审查或者重新审理刑事部移送的死刑和疑难案件。以下有趣的历史小边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大唐六典·大理寺》记载:“大理卿的职务,掌邦国的详刑,五听其情,一听气听,二听色听,三听视听,四听声听,五听字听。三思而后行,一思而行,一思而行,一思而行,一思而行,二思而行,二思而行,三思而行,三思而行。所有被各百司送走的犯罪分子,犯罪至流,死亡,都上刑部,覆盖在中书和门下。”

  除上述职能外,大理寺还将参与立法,大理寺官员还将参与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同时,大理寺还负责监狱的管理。

  唐代大理寺的最高官员是大理寺清,负责大理寺的所有事务,从三个产品。简单地说,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清相当于现代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

  大理寺卿下有两个人,少卿,也就是副长官,从四个产品。大理成6人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从六个产品来看,他们分为寺庙事务和正刑的重要性。从五个产品来看,大理正2人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大理成的审判情况。根据刑法规定,他们使用刑罚的重要性。如果大理成判断不当,他们将依法纠正。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执行人员,如主簿,负责掌握大理寺的印章,所有官员都抵制罪行和免除雪,都有书籍。狱城负责掌握监狱历史,管理囚徒。大理是直的,主要负责六种产品的监狱和监狱,以及一些参与大理寺的困难案件。当然,还有其他职位。

  总之,整个大理寺上下加起来大概有300多人,官员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操作有序。

  那大理寺从何而来?

  自古以来,其实中国历史上就有专门负责刑法的官职,只是名字不一样。周朝以前叫士,西周叫秋官,春秋叫大理,战国时期叫廷尉。秦汉遵循廷尉的名字。

  廷尉是秦汉九卿之一,也是廷尉寺的长官。他有两千块石头。他属于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等。他们都是司法官。北齐以后,廷尉正式改名为大理,后来一直沿用到明清。也就是说,自北齐以来,古代最高司法官和司法机关正式确定为大理寺和大理寺。

  具体到唐代,大理寺的名称也发生了变化。比如唐高宗龙朔两年(公元662年)改名为详刑寺,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名为司刑寺,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改名为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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