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唐朝要废除府兵制?详解其原因

  唐朝为什么要废除府兵制?这是因为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制在天宝年间最终被废除,战争频繁,兵役繁重。 下面有趣的历史小边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形成府兵制

  政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西魏大统八年至恭帝三年(556年),主要将乡兵和增募豪右纳入六柱国统领制度,形成新的军事制度,即宇文泰当政时期;第二阶段,从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乡兵经过初步整顿,二十四军建立巩固,即宇文护专政时期;第三阶段,从建德的第一年到大象的第二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队,政府部队担任保镖和制度化,主要是在北周武帝掌权期间。

  废除由来


  府兵不是唐代唯一的兵种。还有保卫宫廷、驻扎在北门的禁军(见六军),与十二卫所领导的府兵对称为南北衙军。出征和防守被称为“募”,但实际上是“征”的兵募。以后还有团结兵、士镇兵等。在出征和防守中,兵募的数量往往超过了府兵,但府兵在唐初战斗力很强,是军队的骨干。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统治初期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但自高宗后期以来,武后逐渐受到破坏,最终在唐玄宗统治时被废除。破坏原因:战争频繁,防御线延长,兵役繁重。原来防守有一定的休息期,后来经常被强留,以至于长时间不归,导致人民避役,士兵逃跑(兵募也是如此)。府兵地位低落。唐初承前代遗风,尊重卫士,但到了武后,往往被贵族官僚借为私使,导致社会上充当府兵为耻。

  高宗以后,土地并购日益严重。均田农民主要征兵。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施的经济条件。这样,玄宗统治初期,府兵逃跑的情况越来越多,导致警卫缺人,征防难以调发。

  开元十年(722),宰相张说宿卫数不给,建议招募强势。第二年,京兆、蒲、同、歧、华等州的府兵和白丁被招募为宿卫。

  十三年,改名为“十二代”,基本上是征防兵。﹐府兵少于兵募,武后出现了防卫本州的团结兵;唐玄宗初,军镇又出现了来自招募的运动员。当时军府空无一人,府兵无法全额登上宿卫,征防难免更难从府兵中征发。事实上,除了被迫留下来之外,军府兵的空缺可能很少得到补充。

  开元25年(737年),玄宗下令诸镇节度使根据防务需要制定定额,并在诸色征行人和客户中召集自愿长期驻镇守的运动员,“然后命令永久居留”。26年,他下令说,诸军召集的长征健儿产业已经足额,将来不再从内地转发。原兵(包括兵募)﹑键等)非长征者全部归还。这就停止了法律上调发府兵的征防。

  天宝八年(749)鉴于军府无兵可交,停止了折冲府上下鱼书,终于废除了军制。从那以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和官员,既没有兵力,也没有背马、武器等军事资产。然而,在终唐时期,军府的空名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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