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捐纳制度具体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功过?

  清朝的捐赠制度是什么?功过是什么?所谓捐赠制度,是指朝廷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人们通过捐赠获得出身资格、官职或官衔的制度。以下有趣的历史编辑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最广为人知的是捐官,也叫捐途。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能捐款。如果是京官,可以从七品京官捐给郎中。如果是地方官员,可以捐赠从九品到四品的官职。而且如果是武官,总参将之间的官职都可以捐赠。为了防止捐赠者在朝廷内大规模欺诈,一些重要的官职朝廷不允许通过捐赠和其他方式进入官员,只允许科举考试,如翰林院、官员部、礼品部等部门的官职。

  也可以捐升官位,或者改捐其他官位,或者降捐官位。例如,在外派官员中,道士的等级是最高的,而知府、通判、知州等官员可以通过捐赠晋升。例如,为了防止官员徇私舞弊和结党营私,外派官员的去处一般由官员部门指定,官员本人不得自由决定。但是通过捐款,你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


  还有捐赠和捐赠。捐赠是指官员因犯错被处罚或者贬职,或者因孝离职、因病辞职的,可以通过捐赠恢复官职。被革职或者贬职的人,通常会通过捐赠继续留在原来的位置。如果是离任的官员,原官将被捐赠。捐赠免除是指在官员任职时省略应经过的法律程序,通过简化程序尽快确定其官职,并尽快上任。例如,通过绕道正常渠道实现快速晋升的目的,如免试工资、免试举、免捐回避、免捐离任等。

  更先进的还有捐花样。能捐花样的人在身份上首先有些不同,他们都已经有了官衔,但还没有实际职位。由于朝廷设立的官职有限,具有做官资格的人远远大于实际设立的官职,好的官职更是少之又少。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一个好的官职自然会成为大家争夺的对象。因此,为了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未来,也为了尽快真正走上仕途,成为一名拥有实权的官员。他们都会以高价捐赠自己内心期待的官职,加快全选过程。

  捐赠制度的弊端

  虽然捐赠制度是在朝廷的领导下进行的,并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但不可否认的是,捐赠制度本质上与传统的官员选拔制度背道而驰。对于试图以这种方式解决金融危机的朝廷来说,喝毒药无疑会解渴,只会造成恶性循环,留下无限的麻烦。

  首先,捐赠制度影响了全选制度,扰乱了秩序。一般来说,以科举入仕是正道,举人、进士应构成官僚群体的主体。在正常情况下,他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正式上任。在捐赠制度下,很多人通过捐赠直接得到别人需要等待几年的官职。在某种程度上,捐赠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是对那些无权、无势、希望通过科举考试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的践踏。

  二是加剧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最后,一切都会转嫁给人民,人民会被剥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尤其是商人来说,他们之所以花高价买官职,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另一方面是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当了官后,他们想到的不是如何造福一方人民,建设更好的国家,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身份,收回捐赠的成本。

  捐赠的大量开放导致“官多如鲫鱼”,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冗员。其中,真正有政治才能的人很少有人愿意造福人民,更多的人没有天赋,只知道如何钻营。因此,为了收回成为官员的成本,他们会利用自己的身份欺负和鱼人。他们充满了私囊,甚至与官商勾结,以各种方式贪污受贿。最后,他们受苦的是平民。

  捐赠制度的积极作用

  一是缓解清政府财政危机,稳定社会秩序。清朝成立初期,民生萧条,土地荒芜。“虽然官员设置了,但没有人可以治愈,土地荒芜,村庄无法治愈。”此时,战争依然频繁,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接踵而至。但清政府却面临着财政困难的困境,顺治、康熙时期政府财政连年亏损,入不敷出。而且巨大的军需一直困扰着清政府,是悬在清政府头上的利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捐赠成为顺治皇帝和康熙皇帝解决燃眉之急的途径。可以看出,捐赠制度给清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收入,成为清政府此后巩固政权活动的物质基础。例如,康熙十三年,为平定“三藩之乱”朝廷捐款筹集军费。人们对官员身体的自然渴望促进了他们的捐赠,也为朝廷的混乱提供了足够的财政支持。正是因为军需充足,才能保证“三藩之乱”最终成功平定。

  捐赠除了提供军需外,也是救济灾民的重要手段。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在很大程度上,评价一个统治者的治理是否得当,取决于生活在其统治下的人是否能吃得饱穿得暖,是否有庇护所。一旦社会上有大量的灾民,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成为流民,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主力军。因此,每当人们在自然灾害中收获不良时,清政府就会广泛捐款,从中获得的所有银钱、大米和谷物都用于救灾和安抚受害者。

  二是补充科举制度,“搜索异途人才,补科目所不及”。隋唐以来,经宋元明的发展,科举制度在清代形成了固定的制度和程序。科举制度自然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进入官场,但与此同时,科举制度也抑制了人才的多样性。科举制度带来的诱惑,让读者尽读四书五经,作文只做八股文,全心全意地放在书里,两耳不闻窗外事。

  当时很多人都意识到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比如黄宗羲曾经说过“科举制度的弊端不如今天”。捐赠制度是对科举制度的补充。不是所有捐赠入仕的人都是平庸、无才无德的人。比如被誉为廉洁的著名大臣李伟,被称为模范官员的田文静,都是捐赠入仕的。正如康熙帝所说,用人“但当论其贤是否,不当限以出身”,只要有才有德,就可以入朝为官。

  探索清朝的捐赠制度,不难发现,作为一个贯穿清朝的制度,它在早期阶段的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后期成为清朝灭亡的加速器的原因在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和继任皇帝的开明。

« 上一篇
下一篇 »